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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四项行动”有效防止机关党建“灯下黑”

2018-07-14 10:30 来源:海南报 编辑:俄智措

近年来,兴海县各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县委总体部署,认真策划党建工作,以“党内组织生活提升年”为契机,实行“四项行动”进一步巩固了机关党建取得的成果。

开展“强化思想建设”行动。扎实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学习内容,注重把理论学习与政策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学习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良性循环,提高党员干部服务发展的本领。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订学习计划,按要求组织全体党员进行集中学习,认真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形成学习热潮。

开展“强化组织建设”行动。扎实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提升年”活动,全面推广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扎实开展组织生活达标活动,推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报告制度,每半年向组织部门报告一次,并将其作为考核评价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开展“强化队伍建设”行动。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职工素养、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狠下工夫,努力建设整体素质一流、服务水平优良的领导班子。建立党员“先锋指数”清单,进行正反向评价管理,对先锋党员给予表彰和宣传;对合格党员积极引导,晋位升级;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妥善处置,探索建立“能进能出”机制,着力打造一支纯洁的党员队伍。

开展“强化制度落实”行动。严格执行党员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党性定期分析重点从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业绩、作风建设、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党性分析。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思想交流,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各项决议,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向组织部门报告1次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将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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