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 详情

贵德县奋力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2018-09-15 15:04 来源:海南报 编辑:陶亚荣

近年来,贵德县坚持常态与攻坚相结合,完善基础设施与加强环境整治同推进,深入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名片更加靓丽。

持续完善环保设施。近年来,累计投入资金8.4亿元,建成天然气加气站,实施了县城7100多户居民天然气进户工程和300多辆出租车、10辆公交车“油改气”项目,有效改善了县域空气质量;实施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日处理污水1.2万吨,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7%以上;实施城镇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相继建成了4座乡镇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日处理量达到60吨,年处理总量达到2.2万吨,垃圾处理率达97%以上;实施了47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每年每村安排环境卫生整治专项经费1万元,以经费保障农村环境整治。采取“PPP”模式,启动实施了第一批2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有效改善了农牧区人居环境。

持续加强环境监测。加大环境监测力度,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县城空气质量等日常监测工作,县域空气质量良好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达标率均达100%。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认真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二氧化硫、氨氮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州定指标内,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合理划定全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优化了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有效降低了农村面源污染。制定了《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近年来全县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人为生态破坏事件和辐射安全事故。

持续加大环保执法。以中央环保大督察及“回头看”为契机,依法关停黄河干支流砂料厂38家;责成10家加油站全部安装了油汽回收设备;开展制砖企业烟尘排放监督检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11家企业依法采取了强制关停措施;加大湿地生态保护力度,拆除无证经营农家院、采青点10家;并将城区内4家木材加工点、12家燃煤销售点和14家小型水泥制品加工企业实行统一搬迁、集中安置、规范管理,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

持续开展环保宣传。深入开展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事业、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申报省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18个,创建绿色学校6所。深入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进乡镇、进农村、进校园、进寺院等活动,持续开展“环保之星”科普教育,中小学环保教育普及率达100%,公众对环保知识的知晓率和对创建工作的满意率均达90%以上。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