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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在行动 您需要知道哪些?

2019-05-17 11:53 编辑:索南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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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反洗钱在维护金融稳定、治理金融乱象、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

     2019年3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表决通过了《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报告充分认可中国近几年在反洗钱工作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认为中国的反洗钱体系具备良好基础,将我国纳入与美、加等国同等级的强化后续控制措施序列,标志着我国顺利通过第四轮互评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已正式印发并实施。《三反意见》指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参与全球治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

反洗钱工作主要成效有哪些?

自200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来,我国反洗钱义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各分支机构的监管指导下,遵循着法律的指引全面开展反洗钱工作,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反洗钱水平已基本达到国际标准,并得到了FATF/IMF国际专家的认可。

▍2006年《反洗钱法》颁布,对反洗钱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行政调查、反洗钱国际合作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确立了中国洗钱预防制度的基本框架。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反洗钱法》授权,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制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当履行的反洗钱义务。2015年,《反恐怖主义法》颁布,进一步完善了反恐怖融资监管和涉恐资产冻结制度。在刑事法律方面,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和《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恐怖活动罪的规定,为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奠定了法律基础。最高人民法院也先后发布了多项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审理洗钱案件的法律适用。

▍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机制。人民银行牵头建立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国务院领导下,指导全国反洗钱工作,制定国家反洗钱的重要方针、政策,制定国家反洗钱国际合作的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目前,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共有23个成员单位,人民银行与各部门共同制定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反洗钱制度建设、风险评估、监管、执法、国际交流、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了广泛合作。

▍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反洗钱义务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第一线,各机构和从业人员能否有效执行反洗钱监管要求决定着反洗钱工作的整体成效。一是目前,人民银行已经建成了覆盖银、证、保、支付等领域的反洗钱监管体系。中国自2002年成立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来,建立了包括威胁评估、专项评估、风险研究等在内的多层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和实施了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战略政策。二是针对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综合运用非现场监管、现场走访、高管约谈、现场检查等多种监管手段,督促反洗钱义务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于严重违规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协助发现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及上游犯罪。反洗钱义务机构与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建立了电子化数据报送渠道,涵盖银行、证券、保险、非银行支付清算等领域。以反洗钱义务机构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为基础,人民银行不断提高监测分析的专业化水平和智能化程度,深入开展反洗钱调查和协查,依法向执法部门移送大量线索,为国家预防和打击洗钱及上游犯罪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情报支持。长期以来,人民银行等各反洗钱职能部门践行“风险为本”原则,监管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监管政策和措施,执法部门采取专项行动的方式集中打击洗钱以及地下钱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重大犯罪,有效遏制了重点领域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拓宽监管领域。《三反意见》提出“适时扩大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范围”。目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已经全面覆盖



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非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基本实现了对金融领域的全覆盖。当前,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已经逐步开始向一些非金融领域蔓延。为此,人民银行对部分非金融行业的洗钱风险开展了持续的监测分析,并借鉴有关国际经验,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社会组织、房地产中介机构、珠宝和贵金属经销商、公司注册代理机构以及会计师、律师和公证行业的反洗钱制度规范。鉴于以上行业在业务模式、行业结构等方面与金融行业存在较大差异,人民银行将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探索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符合反洗钱工作需要的反洗钱工作模式,更加侧重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和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第二部分 社会公众反洗钱义务

洗钱助长走私、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严重犯罪,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甚至影响国家声誉。因此,我们依法采取大额和可疑资金监测、反洗钱监督检查、反洗钱调查等各种反洗钱措施,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起到遏制其上游犯罪的目的。

1.洗钱活动的途径和方式有哪些?

   ①通过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②通过地下钱庄,实现犯罪所得跨境转移;③利用现金交易和发达的经济环境,掩盖洗钱行为;④利用别人的账户提现,切断洗钱线索;⑤利用网上银行等各种金融服务,避免引起银行关注;⑥设立空壳公司,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⑦通过买卖股票、基金保险或设立企业等投资活动,将非法资金合法化;⑧通过购买彩票进行洗钱;⑨通过购买房产进行洗钱;10通过珠宝古董交易和虚假拍卖进行洗钱。

2.面对生活中常见的洗钱风险,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呢?

    ①选择金融机构,前提安全可靠。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配合身份识别,如实填写资料。

    ②开办业务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实填写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问;他人替您办理业务,出示他和您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③保护个人信息,牢记“三个不要”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因为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或账户,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信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④发现洗钱行为,勇于进行举报。《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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