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详情

同德检察院首当公益诉讼“支持起诉人”

2019-06-20 09:47 来源:海南报 编辑:索南扎西

0940069445177410.jpg

        近日,同德县检察院开展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成功督促县自然资源局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50.1余万元,有效避免国有财产流失。此案是同德县第一起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下半年,同德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中发现青海某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情形,遂立即组织开展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50.1万余元,原县国土资源局多次向发函催缴未果。针对上述情况,2018年10月,同德县检察院依法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追缴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县国土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及时约谈公司负责人,责令限期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在同德县检察院的强力监督和县国土资源局的全力追缴下,该公司当月缴纳国有土地出让15万元,并承诺于2018年11月全部缴清。但截止2019年元月,该公司并未履行承诺缴纳义务,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同德县检察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支持县国土资源局通过诉讼追收欠款。2019年3月14日,县法院开庭审理,期间,迫于法律威严,在法院尚未判决时,青海某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剩余国有土地出让35.1万余元及违约金5万余元全部缴清。作为首起支持起诉的公益诉讼案件,同德县检察院彰显责任担当,依法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公共利益。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