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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查反馈违规注册燃煤小锅炉意见整改销号通告

2020-05-20 18:18 来源: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肖玉珍 编辑:安普荣


中央环保督查反馈违规注册燃煤小锅炉意见整改销号通告


        根据中共同德县委办公室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同德县贯初落实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调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通知精神,整改任务清单问题(三)“质监部门违规新注册燃煤小锅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底前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对新注册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13台、10-20蒸吨/时燃煤锅炉3台”的反馈问题,我县3家单位的3台10蒸吨/时以下承压燃煤小锅炉列入整改计划,均属原海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3年以来违规注册。分别是同德县新区人民医院1台,经度100.562046,纬度35.271745,锅炉型号:DZL2.8-0.7-95/70,注册日期:2016年09月14日;同德县省级扶贫产业园区1台,经度100.623394、纬度35.226886,锅炉型号:SZL7-1.0/95/70-AII,注册日期:2015年12月12日;同德县巴雄农牧资源有限公司1台,经度100.619366,纬度35.230643,锅炉型号:DZL2-1.25-AII,注册日期:2015年12月07日。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机关部门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我局牵头对以上3台违规注册锅炉进行了拆除,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扶贫开发局及县卫生健康局相关人员对已拆除的3家单位3台承压燃煤小锅炉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验收,经验收全部合格。

        按照《青海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青环督改组(2018)2号]文的销号程序,对3台锅炉进行整改销号,我单位自2020年5月18日至5月24日对3家单位的3台承压燃煤小锅炉整改情况子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实名反馈。


联系电话:0947-8592903

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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